2025-07-03 |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教育系统,选调5名教师充实到宁乡市第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宁乡一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面向我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选调。
二、岗位计划
语文1人、物理2人、学生科副科长1人、科技创新(兼物理实验员)1人,共5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师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3. 普通话水平达相应学科要求。
4. 报考语文、物理教师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关;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且有相应学科高三教学经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5. 学生科副科长需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在市直高中校级副职或宁乡四中、宁乡职业中专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任职,有三年及以上德育管理经历,且目前从事德育管理工作;科技创新教师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有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且辅导学生或本人在科技创新类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6.首聘服务期满三年(即2022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我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未满农村服务期限的公费定向委培教师。
2.已经获评资深教师和基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
3.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有弄虚作假和不诚信记录的。
5.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7月7日8:00-17:30
2. 报名地点:宁乡一中党建人事科(行政楼217室),联系人宋仁辉,联系电话13874866918。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按要求填好《宁乡市教育系统2025年市内教师选调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7月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宁乡一中。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文化科笔试的分值和时间与相关高考科目一致。报考学生科副科长和科技创新岗位的需参加相应岗位的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分值100分。
4.语文和物理科目笔试成绩低于卷面分数70%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和试教
1.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数,每个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 报考语文和物理岗位的需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学生科副科长和科技创新岗位的需参加适岗能力测试,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报考语文和物理岗位的需参加试教,试教时间为40分钟,试教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1. 成绩合成。本次选调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学科教师岗位由面试成绩、试教成绩得分组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学生科副科长和科技创新岗位由笔试成绩和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得分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适岗能力测试成绩×70%。
2. 根据岗位所需职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考察名单,如同一岗位末位入围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的,则以试教成绩和适岗能力测试成绩为先。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届时在宁乡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即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好手续的,作弃权处理。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按照相关岗位政策及新单位岗位聘用实际情况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本次选调工作由宁乡市教育局和宁乡一中具体组织实施,宁乡市委编办、宁乡市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指导,选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本年度考核降等处理。
4.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自愿参加选调报名、考试,拟选调名单一经公示,选调人员不能放弃。如放弃,则纳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与选调和交流。
5.选调进入新单位后,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以及参加招聘考试。
6.未尽事宜由宁乡市教育局和宁乡一中负责解释。
宁乡市教育局
宁乡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5年7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nxcity.gov.cn/zw229/fdzdgknr/qtfdxx/tzgg63_1/202507/t20250702_11904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