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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炎陵县面向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2025-07-04 | 文章来源:

为解决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富余问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20名教师到县内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非师范类专业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能够胜任选调后的工作;

  2.年龄:18至40周岁(2007年7月1日至198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18个,2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环节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3室)。报名由炎陵县教育局初审通过汇总后,报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即报名成功。

  4.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手写承诺书(见附件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炎陵县面向富余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调动后将根据岗位类别进行聘用,执行岗位相关待遇、政策),慎重、理性报考。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6.报名成功人员考前在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8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2025年7月23日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选岗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调人选选择选调单位和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调人选不得选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选岗后拟调人选不得放弃,违者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三年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考察 

  选岗后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时应查阅干部档案,认真审查拟调人选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了解拟调人选在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等方面等表现,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炎陵县人社局。必要时,应对相关问题作出专题说明。拟调人员干部档案未按规定要求整理的不得作出考察合格结论。

  (六)递补

  对放弃选岗或其他原因产生选调名额空缺的,按照选岗程序和规定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七)办理手续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731-26222372(炎陵县纪委监委)。


  附件:

  1.《2025年炎陵县面向富余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承诺书》模版

  3.《炎陵县面向富余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www.hnyanling.gov.cn/c14925/20250704/i239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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