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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新城实验小学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公告

时间:2023-07-10 15:21:37
来源:雷锋新城实验小学
浏览量:

学校简介

       雷锋新城实验小学是雷锋同志的母校。现有学生近两千人,专任教师一百余人。学校遵循“学雷锋精神,办阳光教育”的办学理念,打造体育艺术“2+1”特色,培养阳光向上的雷锋学子。学校办学成果喜人,六年来,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足球示范学校”“全国学雷锋先进单位”“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湖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长沙市文明校园”“长沙市首批儿童友好校园”“长沙市未来学校”“长沙市融合教育示范校”等。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3年 雷锋新城实验小学 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8年6月30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语文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特教教师1人(预计招聘总人数3人左右,实际招聘人数以学校最终公示为准)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面试(含资格复审)—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7月10日通过学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16日--7月18日

      2.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投至邮箱278204313@qq.com。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及资格复审环节。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学校电话通知)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其他获奖证书等。

       4.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笔试程序。

(四)笔试

       1.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0内,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2.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学校电话通知)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学校电话通知)。

(五)试教

       1.进入笔试人员等额进入试教。

       2.试教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学校电话通知)

       3.考生参加试教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试教。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4.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岗位考生除试教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试教成绩10%。

       5.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10%、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60%合成。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简章由雷锋新城实验小学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刘老师13548954058   

曹老师1367737912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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