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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湘潭技师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时间:2022-01-17 11:08:12
来源:湘潭市教育局
浏览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0个,计划招聘24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0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技师学院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公费定向师范生、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9日9:00-2020年9月7日17:00。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 和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方式及内容

G3、G6、G7三个岗位免笔试。

G18、G19、G20三个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G18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应用写作基本知识和写作能力;G19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会计理论与实务;G20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全科医务基础知识。三个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均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三个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相同,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四)现场资格复审内容:《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④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⑤工作经历证明(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⑥获奖或符合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⑦择业期间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承诺书(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相关的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特别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三)面试方式及内容

G3、G6 、G7三个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G18、G19、G20三个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1:3,未达1:3特殊岗位经报人社局同意可降低为1:2开考,未达1∶2的予以核减。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取消招聘计划。

(五)面试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设置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1.G3、G6、G7三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试教×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G18、G19、G20三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3.G1、G2、G4、G5、G8、G9、G10、G11、G12、G13、G14、G15、G16、G17十四个岗位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时,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人社局审查。

(二)公示

经市人社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

1.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同时约定在湘潭技师学院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整个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

(三)在职在编人员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18166194752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228076

(三)监督电话:0731-582449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湘潭技师学院

2020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zljskb_user_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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