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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权利之人身权,学生的人身权是什么

时间:2021-10-15 18:38:24
来源:
浏览量:

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学生的权利是 与老师和学生 本章经常考查的知识点,尤其是以例题的形式,经常考查。事实上,不仅是在考试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应该熟悉学生的权利,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每一个学生的权利。所以,今天,让我们来学习学生最重要的权利之一 mdash mdash个人权利。

一.地位

我们刚刚了解到,受教育权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所以不管是作为学生还是老师,首先作为公民,我们需要保障的是我们的人身安全。因此,人身权是作为公民最基本、最重要、最丰富的权利。

第二,经常考点

(1)身心健康权

1.含义:学校和教师应当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

2.常见测试示例:

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危房、毒跑道、食堂;

心理健康:传播色情、淫秽、凶杀、暴力、恐怖等音像制品,对学生心理健康造成伤害的;

严重体罚造成实质性伤害。

(2)人身自由权

1.含义:学校和老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搜查学生,不得禁闭学生。

2.常考的例子:搜查、搜查、禁闭、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3)个人尊严权

1.含义:学校和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常见测试示例:

体罚(直接作用于身体疼痛):掌掴、跪下、揪头发;

变相体罚(以更隐蔽的方式):过度抄写;

侮辱(伤自尊):起外号,区别对待。

(4)隐私权

1.含义: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的私人的、不愿意的或不方便的信息或其不被他人知道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权利。

2.经常测试的例子:(未经本人同意浏览或传播他人信息)

开私信、情书、查手机;

开放成绩排名;

传播学生的家庭情况。

三。困惑点

1.体罚

人格尊严权:体罚、变相体罚、侮辱;

身心健康权:强调体罚对学生造成了实质性伤害。

2.复制 mdash mdash是否是为了惩罚,是否超出了学生的承受能力?

变相体罚 mdash mdash以惩罚为目的/超出学生能力范围;

正常行为 mdash mdash不以惩罚为目的,不超出学生的能力。

第四,试试小刀

1.一个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侮辱冰冰 傻瓜 ,老师违反了冰冰的()

A.隐私权b .健康权c .人格尊严权d .人身自由权

1.【答案】c .智朗教育解析:某老师虐学生为 傻瓜 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所以老师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答案是c。

2.下列体罚学生的是()。

A.让一年级学生抄写一个新单词10遍。

B.王在课堂上做了一次演讲,并抄写了五遍课文。

C.李等8人在自习课上发言,老师叫他们在操场跑10圈。

D.体育课让老师练习4遍不规则动作。

2.【答案】公元前。智朗教育解析:本题考察学生的权利。被判定为体罚的学生可以用 是出于惩罚的目的,还是超出了学生的能力 根据标准来判断。

选项A,为了巩固知识,让一年级小学生抄写一个新单词10遍,这是一种正常的教育现象。

选项B,王上课讲话并抄写课文五遍是对学生的体罚。

选项C,李等八人在自习课上发言。老师命令他们在操场跑10圈,这是对学生的体罚。

选项D,体育课的老师为了巩固技术,让他反复练习四次不规则动作,这是正常的教育现象。

综上所述,选项AD与题意不符,故本题为BC。

(责任编辑:zljy-x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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