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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特岗教师考试题型,黑龙江省特岗教师考试题型,特岗教师黑龙江考试内容

时间:2022-05-24 19: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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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黑龙江特岗教师招聘公告还没发布。根据近几年黑龙江特岗笔试试题分析,黑龙江特岗笔试内容主要涉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含心理学)、教师专业能力、教育法规五个模块。其中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是考试重点,需要考生重点记忆。为了帮助黑龙江特岗考生熟练掌握这些法律政策,从容应对考试,智朗教师网为大家总结了这些法律政策的主要考点。以下是《教师法》的主要考点:

《教师法》是一部集教师权利保护和教师职业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专门法律。

一、保护教师权利的相关规定

1.教师待遇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升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资助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和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便利。教师医疗享受当地公务员同等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体检,因地制宜安排教师休养。医疗机构应当为当地教师就医提供便利。

2.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价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领取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寒暑假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继续教育或其他形式的培训。

3.权利保护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举报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打击报复教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zljy-x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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